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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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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2019-05-10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668
第四十三条,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。
第四十四条,本团体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,上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。
相关信息
• 第一章 总则
• 第二章 业务范围
• 第三章 会 员
•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• 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•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
• 第八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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